歡迎使用“阿里云監控Agent”軟件產品。以下所述條款和條件即構成您與阿里云計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阿里云”)就“阿里云監控Agent”軟件使用許可所達成的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一旦您使用了“阿里云監控Agent”軟件,即表示您已接受了以下所述的條款和條件。
如果您不同意接受全部的條款和條件,那么您將無法使用“阿里云監控Agent”軟件。當您點擊本協議下方“我接受”鍵時,即表示您已同意受本協議約束,包括但不限于本協議、隱私權政策和阿里云不時發布的關于“阿里云監控Agent”軟件的通告等。
阿里云有權隨時修改前述條款和條件,并只需公示于“阿里云監控Agent”軟件用戶界面,而無需征得您的事先同意。修改后的條款應于公示即時生效。在阿里云修改協議條款后,您繼續使用“阿里云監控Agent”軟件應被視作您已接受了修改后的條款。除非得到阿里云的書面授權,任何人將不得修改本協議。
本協議中,使用“阿里云監控Agent”軟件的阿里云用戶均簡稱為“用戶”。
請注意,本協議限制了阿里云的責任,阿里云不對“阿里云監控Agent”軟件作任何保證;本協議還限制了用戶的救濟。相關條款見第九條,阿里云督促您仔細閱讀。
第一條 定義
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否則下列詞匯的含義為:
“阿里云監控Agent”軟件:是指由阿里云獨立研發并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計算機軟件產品,用以輔助用戶實現對服務器的各項監控功能。詳見阿里云網站“阿里云監控Agent”軟件產品介紹及說明。為不斷向用戶提供最優體驗,阿里云有權更改“阿里云監控Agent”軟件的名稱和功能而無須事先通知用戶。
第二條 軟件使用方式
1、用戶可以在多臺服務器上安裝、使用、顯示、運行“阿里云監控Agent”軟件。
2、用戶應保證用戶注冊登記軟件或綁定網絡同步服務時提供的資料均為真實無誤。用戶承諾,如其用戶登錄名和密碼遭到未獲授權的使用,或者發生其他任何安全問題時,將立即通知阿里云。用戶在此同意并確認,阿里云對因上述情形產生的遺失或損害不負責任。
第三條 軟件許可費及其他費用
1、目前本軟件免費供用戶使用,但阿里云也會要求用戶需滿足阿里云規定的標準,否則阿里云有權禁止用戶的使用。阿里云有權根據實際情況隨時單方調整使用標準,并公示于阿里云網站,而無需獲得用戶的事先同意。但調整日前已經在使用的用戶不受影響。
2、免費的軟件許可不應視為阿里云放棄收費的權利。阿里云保留隨時通知用戶并收取相應費用的權利。
第四條 用戶的權利義務
1、用戶保證向阿里云提交的注冊信息均真實、準確、及時、詳盡和完整,并不斷更新注冊資料,以符合及時、詳盡和準確的要求;不含有任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承認或加入的國際條約的內容,且用戶使用“阿里云監控Agent”軟件所從事的一切活動都是合法、真實的,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
2、用戶保證其使用“阿里云監控Agent”軟件的各項行為均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以下是阿里云禁止用戶進行的一些有害活動的示例,包括但不限于:
禁止出售、轉售或復制、開發阿里云授予的使用權限;
禁止基于商業目的模仿阿里云的產品和/或服務;
禁止復制和模仿阿里云的設計理念、界面、功能和圖表;
禁止未經阿里云許可基于“阿里云監控Agent”軟件或其內容進行修改或制造派生其他產品;
用戶只能處于用戶商業范圍內使用“阿里云監控Agent”軟件,禁止發送違反法律的信息,禁止發送和儲存帶有病毒的、蠕蟲的、木馬的和其他有害的計算機代碼、文件、腳本和程序。
3、用戶進一步同意對“阿里云監控Agent”軟件和/或“阿里云監控Agent”軟件任何部分(軟件產品、頁面標識、服務品牌、資訊、信息)不進行復制、翻譯、修改、適應、增強、反編譯、反匯編、反向工程、分解拆卸、出售、轉租或作任何商業目的的使用。用戶同意約束其有必要使用“阿里云監控Agent”軟件的員工、代理、咨詢者或顧問遵守前述之義務,并就其違反前述規定的行為對阿里云負責就如同用戶自身違反一樣。
4、用戶必須自行配備上網所需的設備,包括計算機、調制解調器或其它必備的上網設備,并自行負擔上網所需的電話費用、網絡服務費用等。